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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涡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依法审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涉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县政府组成部门、监委、法院、检察院等多个系统岗位,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全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夯实组织基础。 根据会议表决结果,此次人事调整涵盖任命、免职、接受辞职等多项内容。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人事调整中,任命李东升为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主任,徐斌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子君为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学芳为星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同时免去程修灵、王伟、智坤、贾向锋等人相关工委及街道人大工委职务。 会议审议通过,因个人原因,依法接受赵振环辞去涡阳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相关情况将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在县政府职能部门人事调整方面,会议依法决定任命孙伟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宁宁、邓晓雷、张成、张兵、裴立、李真分别担任县统计局、信访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住建局、文旅体局局长;同时免去周杨、冯飞县政府副县长职务,以及李东升、纪永、充学玲、陈永锋、徐斌等多名同志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职务。 此外,本次会议还完成监察、司法系统人事任免。任命李国强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徐杰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张卫群、薛伟为县人民法院相关庭室副庭长,同时免去张蕊、杜运发、杨洪峰、穆家运等人法院相关职务;免去王建、张理想县人民检察院相关检察职务。 本次人事任免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符合地方组织人事工作相关规定,是涡阳县立足发展大局、优化干部配置、强化基层治理和部门履职效能的重要举措,将有力推动全县政务服务、城乡建设、民生保障、法治建设等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






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