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无人机的普及,违规“黑飞”行为愈发频繁,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公共秩序。近日,亳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接连查处两起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两名违法飞手均被依法处罚,为广大无人机使用者敲响警钟。 1月6日,南湖巡逻组民警在市政公园巡查时,当场发现马某某正在操控无人机进行航拍。经核查,马某某所使用的无人机未依法完成实名登记,且其飞行的市政公园区域属于未获批的管制空域,其行为已违反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马某某作出行政处罚。仅两天后,1月8日,民警通过安徽省低空公共安全管控平台监测到,亳芜大道与月季东路附近有一架无人机存在超高飞行情况。经查,飞手原某为开展航拍测绘工作,在该管制空域内操控无人机飞行,实际飞行高度远超120米的限制标准,公安机关同样对其依法作出处罚。 警方郑重提醒,无人机飞行并非“随心所欲”。市民购买无人机后,务必先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完成实名登记,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飞行。飞行过程中需严格遵守高度限制,在管制空域内飞行真高不得超过120米,且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严禁在管制空域开展任何无人机飞行活动。此外,亳州市已明确微型、轻型、小型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范围,建议飞手提前了解清楚,避免因违规飞行触犯法律。 |









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