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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我丢的钱再也找不到了,心里特别难受,我身体也有三级残疾,是脱贫户,好心人张主任捡到钱还给我,我太感谢了”。9月18日,在涡阳县丹城镇综治中心大厅内,重兴村脱贫户刘某勋满激动地对镇法律服务所主任张守志说。 当日上午,据重兴村脱贫户刘某勋回忆说,他到镇农商行取钱后,从镇法律服务所门口的大街就回家了,到家后发现钱丢了,很是懊恼、很是难受。丹城镇法律服务所主任张守志在协调群众矛盾时,发现了距离门口不远的路边有一个鼓囊囊的食品袋,开始他以为就是普通的食品袋。出于好奇,在送走反映矛盾纠纷的群众后,他走过去打开食品袋发现有700元现金和身份证、社保卡等物品。他没有犹豫立即按照身份证的地址联系包村干部,进而和失主刘某勋,把原物送上,并叮嘱其以后出门要保管好随身物品。 重兴村村干部介绍介绍到,刘某勋年纪大了,因为找钱向发疯了一样,很是难受。当听到张主任联系他送回失物时又很是开心,张主任的拾金不昧行为体现了为民办实事的优良作风,乡亲们都对他竖起了大拇指,夸他真是活雷锋。 丹城镇服务所主任张守志说,“这件事也没有什么,‘活雷锋’更是不敢当,我只是做了一件为群众应该做的一件小事,能为群众解决烦心事,我就很开心。”下一步,丹城镇法律服务所继续以此拾金不昧典型事例为引领,进一步为群众解难事、做好事,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徐可可) |







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