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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涡阳县公安局在辖区检查中,依法查处5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件,目前已对2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经查,民警分别在义门镇、高炉镇、花沟镇、马店镇等地的超市、居民家中及车内,查获大量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其中,义门镇居民池某、吕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胡某某、张某某、罗某某3人已被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非法涉烟花爆竹行为危害极大 非法生产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对自身及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非法销售逃避监管,质量无保障,还会扰乱正常市场经营秩序。 非法储存多在民宅、废弃厂房等场所,大量烟花爆竹堆积如同“定时炸弹”,遇火源易引发严重后果。 合法从事烟花爆竹相关活动需遵守这些规定 生产环节:需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合规生产设备、工艺及安全管控措施,规范原材料管理。 经营环节:批发、零售需经审批许可,从正规渠道采购,经营场所远离人员密集区域,配备消防器材并分类存放。 运输环节:需经公安部门许可,使用专用车辆,由专业驾驶员、押运员承运,避开人口密集区域。 储存环节:储存仓库需符合防火、防爆等安全标准,远离居民区及交通要道,分类存放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警方强调,烟花爆竹属危险爆炸物品,非法储存、经营等行为触碰安全红线。请相关单位及个人严格依法依规操作,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共同守护公共安全。(图文综合:涡阳警方) |








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