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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安全无小事,隐患排查不停歇。为筑牢公共安全屏障,连日来,涡阳县公安局聚焦烟花爆竹安全管控,持续加大对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接连查处多起典型案件,成功行政拘留2人、立案调查1人,以严打态势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1月19日,临湖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刘某在自家房屋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其行为已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目前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近日,牌坊派出所民警在对唐某某经营的超市开展检查时,同样查获大量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唐某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依法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同日,陈大派出所民警在安全排查中发现,邓某某在其经营的超市内囤积大量烟花爆竹,目前邓某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指出,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违法分子为牟取私利,将危险品存放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民房、超市等场所,无异于在人群中埋下“隐形炸弹”,极易引发安全事故。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均需承担法律责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10举报。(图文综合:涡阳警方) |









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