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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共安全、改善空气质量与群众生活环境,涡阳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12月1日发布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通告,明确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全县行政区域内(殡仪馆、公墓等民政部门批准的公共祭扫场所除外)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 通告划定全年禁燃区域:城市规划区、各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以及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易燃易爆场所周边、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学校、公共文化设施、人员密集地、重点防火区等十大类地点,全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 对于违规行为,通告明确处罚措施:违规燃放者将由公安、城管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法处罚;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也将依法追责。 通告要求各镇(街道)、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规定。群众可拨打举报电话:0558-7217110(公安局)、0558-7530009(应急管理局)、0558-7312369(生态环境分局),举报违规售卖、燃放等行为。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






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