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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属高危爆炸物品,非法储存、经营堪比“定时炸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与居民生活。近日,涡阳县公安局持续发力,连续查处多起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典型案件,及时消除潜藏在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 典型案例曝光
案例一:11月25日,标里派出所根据线索摸排,在辖区一仓库内查获烟花爆竹300余件。违法行为人孙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烟花爆竹全部收缴。
案例二:12月1日,高公派出所在张某的仓库及面包车内查获烟花爆竹297件。张某无合法经营许可,储存场所无安全防护条件,因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被行政拘留。经查,2025年以来张某多次从无资质的宿某某处购进烟花爆竹,货值12万余元,宿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刑事拘留,涉案物品全部收缴。
案例三:12月5日,公吉寺派出所在辖区一民房内查获烟花爆竹1023件。该储存点无任何安全防护、防潮防爆措施,一旦燃爆后果不堪设想,目前烟花爆竹已依法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强调,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不仅违法,更是对自身与公共安全的漠视。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提醒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如发现非法涉烟花爆竹行为,可及时拨打110举报,共同守护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









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