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涡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醉驾叠加妨害公务案,被告人刘某某因醉酒驾车后暴力抗拒执法,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用惨痛代价给所有心存侥幸的“酒司机”敲响了警钟。 案情回顾显示,2025年7月30日15时许,刘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涡阳县新兴镇某村附近与路人发生冲突。接到处置指令后,派出所民警与交警赶赴现场执法,不料刘某某毫无敬畏之心,不仅拒不配合调查,还持续对执法人员进行辱骂、滋扰,态度嚣张。在被执法人员带往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的途中,他仍不思悔改,动手攻击民警;抵达县交通管理大队候审室后,更是情绪失控,打砸办案相关财物,造成一名辅警轻微伤、公有财物毁损价值达2520元。 经专业鉴定,刘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33.4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属于严重醉酒情形。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血液酒精含量极高,依法应从重处罚;同时,他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又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据“两高两部”相关规定,醉酒驾驶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综合其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态度,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饮酒驾车本就违法,暴力抗法更是错上加错。法律对醉酒驾驶、妨害公务等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切勿因一时贪杯和冲动,触碰法律红线,最终身陷囹圄、追悔莫及。 |






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