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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3月5日起,涡阳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正式实施。经过长时间的宣传,这几天咱涡阳基本听不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噪音了。但是,还是有人无视规定我行我素,近日,公安机关陆续对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
3月12日9时许,违法行为人潘某(女,现年58岁),在经开区何大社区左岸小镇室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局星园派出所依法行政处罚。
3月13日07时许,刘某(女,41岁)在涡阳县经济开发区巨人印象小区36栋楼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为丈夫出门送行,燃放“出门炮”,被县公安局星园派出所查处。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有一个罚一个,选择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让我们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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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