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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始终坚持“巡而不改,不如不巡”的工作理念,结合巡察工作实际,通过建立反馈机制,完善台账管理,积极开展督办,突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实行“三方反馈”。即在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的基础上,一方面向该单位县级分管或联系领导反馈,要求落实“一岗双责”,对反馈问题进行研究,对整改过程进行督促,对整改方案、整改报告签字背书。另一方面,向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反馈,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履行整改监督职能。
推行“三账管理”。即按巡察反馈内容,建立问题、线索和建议三类台账。同时,每轮巡察后,县委巡察办设置总台账,被巡察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建立分台账,总台账和分台账格式统一、内容契合、更新同步。
开展“三类督办”。即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了解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发函、约谈等督办重要事项和整改不到位问题;通过专项检查对已经整改的问题,实地复查销号,并适时组织“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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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