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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上午,涡阳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专题学习会。会上,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李春华传达了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带领全体纪检监察学习了《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全文。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韩龙参加学习。
会议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增强政治鉴别力,在微博、微信、QQ等网络平台,要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严禁在工作群组传播涉密信息、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信息和政治类等有害信息;要慎重加入网络微信论坛或群组,时刻注意自己的纪检监察干部身份;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散布、不转发”,不组织参加各类非法、反动的网络论坛活动。
会议强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谨言慎行,做好表率,严格管理,以高标准、严格约束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共筑网上网下同心圆。
为规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微信群等网络空间的言论及工作群平台的使用,强化微信在传播主流意识形态中的作用,节约行政成本,加强互动交流,促进高效履职,日前,涡阳县纪委监委出台了《涡阳县纪检监察系统微信工作群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群言行提出“五个不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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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