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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制定出台,旨在进一步发挥人大财经委的职能作用,推进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涡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该委员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工作机构,受县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力;闭会期间受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协助常委会开展工作。
人大财经委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委员主持委员会的工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对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该工作规则将其主要职责细化为十七条,并对人大财经委全体会议和主任委员办公会议,研究和拟订有关议案,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草案,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执行及有关经济工作,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或者检查,办理上级人大有关机构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县人大常委会授权或者交办事项等方式、程序作了明确规定。(纪本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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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