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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人大机关工作动员会召开。至此,十一届委第六轮巡察8个巡察组完成进驻,本轮巡察全面展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一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共成立8个巡察组,于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将对县委办(政研室)、政办(法制办)、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协机关、县委宣传部、农委(粮食局)、农经办、审计局、科技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委县政府督查中心、党史办、美丽办、房产局、供销社、经信委、国有企业改革服务中心、招商局、统战部、工商联、民宗局、信息局、机关工委、文体旅游局、文明办等25家县直单位开展巡察。
县委各巡察组组长在工作动员会上强调,要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导向作用,突出政治定位,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纪党规为尺子,紧盯“关键少数”,立足“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开展政治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沟通协调,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将巡察工作做实做深做细,确保巡察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被巡察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正确对待、坚决支持、积极配合,和巡察组共同完成好县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县委巡察组驻点巡察期间,在被巡察单位设立意见箱,并设举报电话、邮政信箱和电子邮箱,受理来访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委办等25家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机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重要岗位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在动员会上作表态发言。
县委各巡察组全体成员参加被巡察单位动员会,各被巡察单位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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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