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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一男子酒后耍威风,妨害民警执行公务,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来源:涡河网 作者:涡河网 人气:62 发布时间:2018-10-24 00:13:40
摘要:前几天,涡阳县公安局义门派出所在处警过程中遇到一名醉酒男子,而该男子在民警面前作出的一系列奇葩举动,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民警多次对李某进行警告,周围群众也劝其离开,但醉酒后的李某不仅不听劝,反而变本加厉,采取翻跟斗、耍酒疯,厮打现场人员及民警、辅警的方式妨害民警执行公务,致使民警、辅警不同程度的受伤。
  前几天,涡阳县公安局义门派出所在处警过程中遇到一名醉酒男子,而该男子在民警面前作出的一系列奇葩举动,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当时,民警正在处置一起纠纷,而李某却借着酒劲妨害民警正常执法,现场进行起了武术表演。
 
  民警多次对李某进行警告,周围群众也劝其离开,但醉酒后的李某不仅不听劝,反而变本加厉,采取翻跟斗、耍酒疯,厮打现场人员及民警、辅警的方式妨害民警执行公务,致使民警、辅警不同程度的受伤。
 
  民警依法将李某带回派出所约束至酒醒。案件发生后,县公安局立即指令督察大队及相关办案单位对李某涉嫌妨害公务的行为展开调查。
 
  醒酒后的李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李某:“我承认错误,都是我的错。!”
 
  目前,李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李某借着酒劲不仅耍酒疯而且还严重妨害了民警正常执法,这样的形象和醒酒后的状态进行对比真是判若两人,丢人不说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真是自食苦果。
 
  民警提示:
 
  人民警察既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也是国家法律尊严的捍卫者。警察捍卫的是法律的尊严与公义,维护的是人民的利益与社会的安定,执法权不容挑衅,执法者不容侵犯!
 
  【妨害公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 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阻碍执行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涡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