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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涡阳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3200万投入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中猪舍大棚建设项目。已完成78个贫困村中建设156栋猪舍大棚,带动全县78个贫困村实现收益1248万元,村均增收16万元,户均受益975元,人均收益352元,年底收益率为13%,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健全制度体系。我县为做好资产收益民生工程,相继出台了《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涡阳县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涡政办秘﹝2018﹞57号)、《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涡阳县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涡发﹝2018﹞3号)、《涡阳县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8﹞53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资产收益扶贫利益联结机制的通知》(财农﹝2018﹞538号)、《涡阳县资产收益扶贫绩效评价办法》(财农﹝2018﹞387号)。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资产收益扶贫工程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扶贫副县长为组长,县财政局、扶贫办、农委、发改委、人社局、文体旅局、商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相应成立资产收益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领导小组承担全县资产收益扶贫主体责任,加强项目指导、协调、督查和调度,负责结合省绩效考核指标,制订出台具体操作细则、体制机制建设等制度政策。
三、严格监督管理。扶贫、财政、农业部门应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具备条件可利用第三方力量开展评估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落实公开公示制度,阳光操作,保障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对在资产收益扶贫工作中违规违纪案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严厉问责。
四、保障资金落实。利用中央、省、市专项扶贫资金,不足资金由县级采取追加专项扶贫预算、盘活存量资金、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新增债券等多种方式,加大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投入。截止目前为止,我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3200万用于资产收益民生工程猪舍大棚建设项目,平均每个贫困村投入41万。
五、项目实施成效
我县资产收益扶贫民生工程项目,通过“四议两公开”等民主评议方式,决策出参与分红贫困户8928户,覆盖率是85%,参与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分红的贫困户占县域内贫困户41.8%。扶贫项目收益量化给贫困户的比例为70%;年底收益率为13%,比上级要求的收益率高出7个百分点。带动全县78个贫困村实现收益1248万元,村均增收16万元,户均受益975元,人均收益352元,年底收益率为13%,比上级要求的收益率高出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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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