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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辖区稳定,城关司法所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无缝对接。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职能,坚持“能调则调、能援则援、援调结合”的工作主线,使大量矛盾纠纷的求援案件化解于基层。
一、加强机构管理,完善制度职责。明确法律援助工作站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衔接部分的各自职责,互通信息,互报解决结果或结案情况;加强协作联动,共同开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制度的宣传活动和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工作;完善和规范法律援助诉前调解机制,有效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
二、确定对接范围,规范对接流程。针对法律援助必须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和援助范围,人民调解需遵守自愿原则,法律援助工作站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衔接工作需确定对接范围。援助案件调解成功后,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案件承办人应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回访,并积极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三、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创新思路。法律援助工作站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要积极借鉴成功案例,总结先进经验,从情、理、法多方面开导双方当事人,引导其妥善解决纠纷,尽力消除隔阂,最大限度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通过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不仅体现了人民调解的优势,也丰富了法律援助工作形式和手段,从而实现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的优势互补、共济双赢的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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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