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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涡阳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峰主持会议,副主任刘红岩、李雷、周俊杰出席。
会议集体学习了《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该条例共5章34条,适用于亳州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结合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调研报告进行了审议。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以测评“满意”通过了这个专项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林业和园林绿化工作调研报告,结合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林业和园林绿化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会议要求,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生态优先、植护并重、全民参与的原则,巩固林业和园林绿化成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视察报告,结合当前扫黑除恶的新形势新任务进行了审议。会议要求,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韩龙,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梦汝,县人民法院院长雷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信清彬,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和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纪本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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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