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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我局自开展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的血样采集工作以来,楚店派出所全体民警在县局统一指挥下,团结一致,不畏艰辛,提前完成了辖区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的血样采集工作。在此项工作开展期间,刘春雷同志主动放弃节假日,克服困难、任劳任怨、积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根据《公安机关奖励条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春雷同志通令嘉奖一次,奖励人民币2000元。
此令。
局长:王松涛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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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