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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2019年6月1日晚7时许,王某某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经过阜南县曹集镇居民周某某家晒麦区域时失控倒地,头磕到路边石头当场死亡。 事后,王某某亲属多次找到周某某协商赔偿事宜。 但周某某认为自己在道路上晒麦,来来往往这么多人都没有摔倒,王某某是因为车速过快且不小心才摔倒导致死亡的,拒绝赔偿。
(资料图片) 双方僵持不下 王某某亲属 来到阜南县曹集镇政府 要求处理 到底是谁的责任? 阜南县曹集司法所 对此案进行了调解
工作人员向晾晒麦子的周某某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明确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显然周某某在道路上晾晒麦子属于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告知王某某家属: 死者王某某未佩戴安全帽且无证驾驶无牌照两轮摩托车上路行驶,违反了交通法规,行驶过程中又未尽到观察和避让障碍物的义务,导致事故发生。
(资料图片) 在司法所和村委会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周某某自愿一次性赔偿王某某家属所有民事赔偿等项共计人民币伍万元。(文章旨在提醒涡阳微友注意千万不要在路边做这些事情) 案例一 老太太晒粮占用机动车道,司机驾车接电话不慎将其撞飞身亡。老太太承担一定责任。
▲晒粮不注意,被撞身亡 案例二 男子在乡道上晒麦秸秆,宝马车侧滑撞飞骑电动车女子,致其当场身亡。交警判责,晒麦秸秆者负主要责任。
▲麦秸秆打滑,骑车女子被撞飞身亡 案例三 男子家门口晒粮食致邻居摔伤,法院判赔21000余元。
▲多少斤麦子赔得起?
惨痛的教训, 请再次扩散提醒! |












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