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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3日,李克强总理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水平,我镇多举措学习落实新修订的《条例》。
一、组织开展学习培训
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方面的积极作用,及时组织开展《条例》(新修订)学习培训会,集中学习领悟新《条例》,提高政府信息工作者业务水平。
二、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创新宣传方式,切实提高新修订《条例》的群众知晓度,及时在政府网站上转载《条例》全文及权威性的政策解读信息,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营造宣传氛围,提高全镇群众拓宽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可行性和积极性。
三、加强统筹保障
按照新修订《条例》新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梳理各单位工作职能,明确信息公开内容,统筹协调各单位,保证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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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