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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涡阳法院向“陈某、代某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被害人首次集中发放执行款合计20560010名被害人现场领款,其余执行款依法上缴国库。县委政法委领导、县法院副院长程实、执行局部分干警参加执行款发放活动。
在该案执行工作中,依法向所有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并赴合肥监狱依法提审被执行人,同时与被执行人家属沟通联系,积极走访被执行人所在地村委会,向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进行扫黑除恶“打财断血”宣传。多次沟通下,被执行人陈某及其家属积极配合,主动缴纳执行款787100元,其中违法所得205600元,没收作案工具301500元,没收财产200000元,罚金80000元。
发放现场,受害人接过执行款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紧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久久不放,并对法院干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行为表示感谢。受害人孙某激动地说道:“没想到国家扫黑除恶力度这么大,更没想到涡阳法院能把我们被骗的血汗钱这么快追回来,感谢法院干警,你们辛苦了”。
此次执行款发放是涡阳法院开展扫黑除恶“打财断血”工作以来首次发放“套路贷”案件执行款,也是“陈某、代某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发放的第一批执行款。下一步,涡阳法院将加大涉黑案件“打财断血”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同时提高财产评估、拍卖效率,更好地维护受害人权益。(涡阳法院 刘海、周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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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