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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亳州市委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县造林绿化步伐,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生态文明涡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战略,扎实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增加森林总量、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功能,不断提高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实行“增绿、护绿、用绿”等有效举措,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问效追责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为涡阳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森林生态屏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全面增强林业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坚持尊重自然、尊重科学。针对不同区域和林情特点,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保护、精准管理,全面提升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
——坚持创新发展、改善民生。深化各项林业改革,创新机制体制,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特色高效林业,促进绿色富民惠民,增进人民群众发展林业的获得感。
——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协调各方力量,确保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
——坚持严格考核、强化监督。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尊重自然、爱林护绿的良好氛围。
三、目标任务
到2018年底,建成县、镇(街道、经开区,以下简称镇)、村(居、社区,以下简称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覆盖全县林地和森林。
到2021年全面完成林业增绿增效行动计划,实现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持续稳定增长,新增造林10万亩,完成森林抚育20万亩,活立木蓄积375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达到70万亩,森林保有量65万亩,湿地保有量6.3万亩,县城人均绿地12平方米以上,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40%以上,高速公路、省道、铁路绿化率达98%,县、乡道路绿化率达90%以上,林业总产值达20亿以上;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
在此基础上,再经过十年努力,力争到2030年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更好地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为子孙后代留下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优美环境。
四、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
(一)县级林长制。县设立总林长,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副总林长,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全县林地及森林划分为6个片区,分别由县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林长,每个区域确定2个县直部门为联系单位,协助县级林长开展相关工作。
县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承担全县林长制工作日常事务。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县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
(二)分级设立林长制。各镇对应设立镇级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镇相关负责人担任。各村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担任。
(三)建立林长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林长联席会议由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相关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
县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住建委、县经信委、县农委、县卫计委、县法制办、县编办、县人社局、县美丽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审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规划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市场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文体旅游局、县气象局、县人武部等,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分管负责人为联络员。
各镇应根据当地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建立林长联席会议制度。镇级林长、副林长名单由同级党委、政府发文明确,并报上级林长制办公室备案。
(四)工作职责。
林长职责。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负责本区域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承担推进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职责。林长负责组织指导相应区域的造林绿化、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执法监督等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牵头组织对区域内突出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依法整治;检查监督下一级林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正向激励,严格追责问责。
林长制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牵头研究制定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协调、推动和督促全面推行林长制措施的组织落实。
林长联席会议职责。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部门、地区之间的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各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由本级林长会议确定。县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1.县委组织部: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县、镇(街道、经开区)“林长”和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2.县委宣传部: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宣传,影像资料的采集、编辑。利用电视平台普及植树造林、病虫害防治等林业科技工作;通过电视、广播、多媒体等制作林业专题节目,宣传林业法律、法规。
3.县发改委:负责协调推进森林资源保护有关重大项目,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森林资源保护相关产业政策,协调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有关规划的衔接。
4.县住建委:制定城镇规划区绿化的整体规划;负责城市及周边的街道、园林、游园、企业、机关单位的绿化及管护工作,加强对流经城市涡河、护城河、城南新区水系、德和公园内湿地的保护与管理。
5.县经信委:负责协调非煤矿山开采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协调工业化发展与森林资源保护有关问题。
6.县农委:协调处理土地承包确权发证过程中农用地与林业用地关系,做好湿地保护和农田防护林建设工作。
7.县卫计委:负责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受伤人员救治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
8.县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涉及行政工作人员的森林资源保护案件的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9.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级林长制工作经费,协调造林绿化、森林抚育保护管理和生态补偿所需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建立林业公共财政制度,将林业建设和管护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10.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承办县级林长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11.县审计局:负责森林(湿地)资源和绿化区域资产资金使用和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专项审计,做好主要领导干部资源离任审计工作。
12.县国土局:负责开展土地、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废弃矿山植被恢复治理工作;负责协调林业项目用地保障;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林地、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并监督实施森林、林地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统一确权登记。
13.县环保局:负责林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环评审核;组织划定森林、林地等生态保护红线;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推进绿化工作水平。
14.县规划局:负责将林业工程纳入城乡总体规划。
15.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公路两侧绿化,提升公路绿化成果;协助组织运力为森林火灾处置救援提供运输保障。
16.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查处无证木材加工及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行为,并联合相关部门取缔非法经营活动。
17.县水务局:负责大中沟坝的防护林建设,加强对河流湿地、湖泊湿地的修复及保护。负责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预防与治理,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清理整治,依法查处河湖管理范围内水事违法行为。
18.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消防力量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进行交通疏导,维护治安秩序;指导、协助破坏森林资源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19.县文体旅游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湿地公园、森林旅游等其他生态旅游中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20.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森林火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天气预报服务;在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21.县编办:负责林长制有关机构设置、职能职责、编制核定等工作。
22.县法制办:负责森林(湿地)资源和绿化区域保护、管理、发展规范性文件审查,负责涉林行政案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3.县美丽办:协助做好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工作。
24.县人武部:负责组织解放军、民兵预备役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5.县人社局:指导做好相关评比表彰工作、落实绿化劳模、绿化先进工作者相关待遇。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林木采伐管理和林地征占用定额管理。加强北淝河两侧及涡河沿岸公益林管护,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全面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和乡土树种保护的力度,鼓励和引导农民栽植和发展乡土树种,逐步改善我县的树种结构。加大对涡河、北淝河、芡河、包河、武家河、西淝河以及城市区域湿地的保护和修复。加快道源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牵头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环保局、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委、县农委、县水务局、县文体旅游局等;落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二)推进城乡造林绿化。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深入推进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农田防护林、三线三边绿化提升建设。实施涡河、北淝河、芡河、武家河、包河、西淝、向阳河、界洪河、涡标河、涡新河、涡楚河流域防护林(每侧建设20—100米的防护林带),以及徐阜铁路、济祁高速、S202、S307等防护林建设,村庄房前屋后绿化,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龙山、石弓山、辉山、西山、东山绿化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从2017年到2021年,全县完成人工造林11.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2 %以上。(牵头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委、县农委、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落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三)提升森林质量效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全面推进森林抚育经营管理,积极推广优良乡土树种,调整优化森林结构,不断提升森林生态服务、林产品供给和碳汇能力。着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林、苗木花卉、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和林产品精深加工,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实施林业产业扶贫政策,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农民致富。(牵头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委、县农委、县文体旅游局等;落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四)预防治理森林灾害。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控,建立长效机制,在午收和秋收期间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加强预测预警预防,有效治理杨树病虫害、美国白蛾等危害,确保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6‰以下。(牵头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委、县气象局、县农委、县交通局、县公安局等;落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稳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肃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占乱用林地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调运疫木等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农委、县国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落实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建立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牢记使命担当,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工作进度安排,制定出台工作方案、相关制度措施和考核办法,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明确承担办公室工作的部门及责任人员,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到位,确保全县林长制顺利实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立工作协调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加强对林长制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
(三)严格考核问责。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森林资源总量和增量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制度。县总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嘉奖;对工作不力的,责成限期整改。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各镇、县直有关部门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县林长制办公室。
(四)强化社会监督。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森林和湿地分布区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湿地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推进美丽涡阳建设。
附件:1.涡阳县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名单
2.涡阳县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1
涡阳县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名单
总 林 长:胡明文 县委书记
熊国洪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林长:陈长安 县委副书记
黄 恺 县委常委、副县长
林 长:陈长安 县委副书记(济祁高速、涡河、青阜铁路)
刘梦汝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包河、芡河)
黄 恺 县委常委、副县长(西淝河、北淝河、S202、S307)
牛 光 副县长、经开区管委会主任(道源国家湿地公园)
苏志杰 副县长(德和公园、紫光公园、滨河公园、向阳河、涡楚河、界洪河、涡标河、育英河及城南水系)
赵 凯 副县长(武家河、涡新河)
附件2
涡阳县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名单
一、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名单
张 凯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王 雷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良书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晋生 县发改委主任
燕化军 县经信委主任
王昌元 县农委主任、林业局局长
刘化云 县卫计委主任
赵 良 县财政局局长
许复礼 县审计局局长
徐 敬 县人社局长
苏廷全 县国土局局长
张新文 县环保局局长
祝 礼 县交通局局长
邓 华 县市场局局长
刘 斌 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郑立归 县气象局局长
孙刚 县人武部副部长
李 岩 县编办主任
侯晓明 县美丽办负责人
杨文峰 县水务局副局长
刘 军 县住建委副主任
梁 奇 县公安局政委
孙 清 县规划局副局长
燕 伟 县法制办副科级干部
二、林长制办公室
县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王昌元兼任办公室主任,朱金岗、姜怀田兼任副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住建委、县经信委、县农委、县卫计委、县法制办、县编办、县美丽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林业局、县审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规划局、县交通局、县市场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文体旅游局、县气象局、县人武部等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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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