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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排查登记,敬请广大城乡居民自我排查,凡发现与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如出现同室、同车、同餐、同桌及同时段进入同一浴池就浴等情况的;且自最后一次密切接触起,至今未超过14天的人员,应与家人立即分开或分房居住,在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尽快与所在单位、村(居)电话联系、登记,我们将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核查、甄别、处置。如有疑问,请与县疾控中心联系,咨询电话:7257216。
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村(居)党员干部带头自觉进行登记。
如有瞒报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涡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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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