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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干部,县委组织部巧用考核“指挥棒”,精心组织纪检干部考核,严格标准、程序、纪律,让纪委监委干部“说话有底气”,“做事有干劲”。
明确考核对象
此次考核对象共55人,考核对象为在协作区工作的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参与协作区工作并任职半年以上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专职纪检委员。其中镇(街道、开发区)纪(工)委书记参加本考核和县委组织部对镇(街道、开发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加权计算后为其年度综合考核成绩。
充实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被考核对象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在实施民主测评的同时听取谈话对象对协作区运行情况和协作区干部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评价意见,核对干部德的表现和工作实绩完成情况,充分了解被考核干部的看法、评价、反映。
量化评分结构
协作区综合评分占总评分30%的权重。由分管协作区的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根据考核对象在理论学习、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对每位考核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分。
考核办法总分值100分,协作区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考核得分=协作区综合评分占30%+协作区年度积分制考核百分制得分占40%+民主测评得分占30%。
注重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考核成绩优秀的协作区纪检监察干部,县纪委监委将择优向县委推荐。建立纪检监察后备干部库,将考核确定为优秀,且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协作区干部纳入后备干部库,进行动态管理、重点培养。通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激发了协作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李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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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