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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县城市管理局围绕全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厘清工作思路,制定方案措施,细化任务标准,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整治提升行动,“四转变”力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重常态,从“突击整治”向“日常监管”转变。制定《利辛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环境卫生提升专项行动、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综合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广告牌和“小广告”整治专项行动、道路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非机动车规范停放专项行动、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提升专项行动”6个专项整治方案。针对不同路段、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突出管理重点,落实常态化管理任务,增强执法的科学性、监管的实效性。 二是抓前置,从“事后惩处”向“惩防并举”转变。注重舆论引导,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单、明白纸、一封信、小喇叭等形式加强涉城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推行“前置化”执法模式,促使被管理对象自觉守法、规范经营,真正做到“惩防并举”;同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公益广告等载体广泛宣传创建全省文明城市标准内容和重大意义,着力提升市民的主人翁意识,营造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局面。 三是强作风,从“被动管理”向“主动作为”转变。落实“三严三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建设要求,迅速安排部署,率先发起创建全省文明城市整治攻坚行动。制定6项整治任务工作清单,对市容、环卫、交通、广告、市政和园林方面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落实清单式整改任务,明确每一个问题的整改时限、整改标准和责任人员。同时建立健全执法行为规范、监督约束机制和检查督导、责任追究制度,增进全局人员主动作为的主观能动性。 四是办实事,从“严管重罚”向“以人为本”转变。倡导“721”管理服务理念,推行“首次违规不处罚”、“弱势群体零处罚”的执法方式,将人性化服务融入城市管理工作中。采取合理设置摊群、划线定位停车、优化审批流程、完善设施功能等措施,把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和企业存在困难当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有效抓手,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以“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的实际行动助推创建全省文明城市有力开展。 |








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