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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利辛县教育局落实六项措施,全面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监督指导。
健全管理制度。制定责任督学管理制度、督导工作细则,建立会议报告制度。对责任区督学的工作任务、工作纪律、行为标准、考勤奖励及专兼职督学履行职责提出明确要求。,确保督导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队伍建设。规范责任督学资格标准,配齐专兼职责任督学,制定责任督学全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面向专职和兼职、岗前和在职不同情况,开展相关学科领域、评估技术方法分类培训。广泛开展交流研讨、案例分析、现场督导等多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督学的政策水平和操作能力。
规范开展工作。按照统一要求制作责任督学公示牌,配发督学证和规范的《督导工作手册》,责任督学持证上岗,制定挂牌督导年度工作要点,并按规定工作流程开展工作。每次督导检查后在《督导工作守册》中客观、公正、详细记录,及时向学校反馈督导意见,对重大问题形成书面意见,向督导部门汇报,并对指出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按要求撰写督导报告,建立督导工作台账。
创新督导方式。建立以网络为基础的县域内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对责任督学实现网络化管理,实现网上办公,并通过网络媒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和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政府、学校、督学及公众之间沟通机制,通过交流互动,了解、探索和解决教育问题的督导方式。
强化问责整改。健全问责机制、问题整改落实制度,学校形成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教育局针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学校提出整改要求,责任督学根据整改要求督促学校落实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结果有效运用。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文件,明确把督导检查意见落实作为学校及校长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责任督学对学校的问责处理、评优评先等具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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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