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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根据《亳州市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通知》,利辛县于6月25日召开了由城区全体电动车经销商参加的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推进会。
会议由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赞主持,该局党组成员范东利传达了亳州市《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通知》文件,综合执法局局长江兵解读了违规销售的处罚标准及依据。
利辛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长程立峰在和经销商沟通时强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违标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权对生产、销售企业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将给予大力支持。同时,程立峰对经销商提出三点建议:一是经营方向要符合社会发展趋势,有利于秩序和安全方能长久壮大;二是要有维护社会大局的意识,扛起公民及法人应有的社会责任担当,为安全畅通着想,建议不要销售影响群众安全、路面秩序畅通的封闭式三轮车及其它质量差的电动车;三是守好底线,不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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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