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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季度,蒙城县民政局通过严格标准、精准认定、动态管理、加强监管四举措,及时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523.95万元,切实保障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合法权益,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严格执行救助标准。严格按照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00/人/月、集中供养孤儿1550/人/月的标准发放,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按月发放。每月及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将基本生活费拨付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其监护人)个人账户,减少中间环节,增强工作透明度。 精准认定救助对象。由村、乡镇、县三级审核认定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料,严把审核审批关口,精准核实排查,对新增符合条件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按照程序及时取消保障资格,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及时建档动态管理。为全县所有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立个人基本档案,并与其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对他们的管理和资金发放实行规范化和动态化管理,要求监护人严格履行好领取、使用基本生活费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的相关要求。 加强监管严把关口。对申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的家庭全部进行家访、入户调查等,严把最后一道关,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将追回虚报冒领的资金,并视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从源头上杜绝套取、截留和挪用国家孤儿生活补助金现象发生。(韩慧 吴胜) |








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