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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政法委、市法宣办、市法学会联合组成法治乡村调研组,由市司法局局长李琳率队,前往蒙城县调研法治乡村建设。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了庄周办事处的前杨村、岳坊镇的戴尧村、城关街道富园社区,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方式,对各村基本情况、村(居)“两委”班子基本情况、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村民自治、德治、法治融合情况,村规民约制定及乡贤作用发挥,法治乡村建设的特色或亮点以及村“两委”干部建议、意见等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调研组一行对三个村的乡村法治建设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各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完善,普法工作开展丰富扎实,活动有声有色,民主管理规范,法治成效显著,起到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
李琳建议,一是各行政村在依法治理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重大事项要经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经村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二是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乡村法治建设基础性工作,要利用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农民普法学校、村村通广播,法治文化广场等载体和平台,让老百姓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法律知识。同时要发挥村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法治宣传员和乡贤的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三是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互融合,乡村治理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强化法律权威地位,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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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