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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程本着“康复一个孩子,幸福一个家庭”的宗旨,努力实现让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儿童一个都不能少”的奔康目标。2019年,共有 289 名残疾儿童申请康复救助民生工程,分别由县残联转介到省内外30多家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一、扩大救助年龄。对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孤独症等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对象年龄由10周岁以下扩大到14周岁以下,让更多的残疾儿童有机会享受救助政策。
二、取消救助限制。取消对康复救助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不再限于家庭贫困的条件;取消救助任务数字的限制,但凡符合条件的蒙城本籍残疾儿童均可申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让更多同龄的残疾儿童平等享受康复救助政策。
三、减少申请环节。减少残疾儿童家庭申请环节,申请时不需要村、镇两级签字盖章,可直接到县残联办事大厅申请办理,填写儿童康复救助档案,自愿选择定点康复机构,由残联负责转介。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最多跑一次”的便捷,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的精神负担。
四、提高救助标准。2019年,县政府预算资金400万元,用于补贴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所需经费,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由每人每年12000元提高到15000元。按照康复训练要求,在康复机构康复训练10个月,达到一定的康复效果,经第三方评估验收后,县财政按每名儿童15000元拨付康复机构康复训练经费,有效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的经济负担。
五、加强过程监督。蒙城县残联定期不定期组织专门人员通过电话寻访、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过程监督,做到残疾儿童康复“一人一方案”,加强康复机构规范内部管理指导,改善服务质量,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康复训练时间和康复训练效果,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家庭的幸福感,让残疾儿童早日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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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