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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54岁李姓男子因对时局感到不满,5月31日下午2点13分冲入台“法务部”丢汽油弹,幸好被保全及时制止,而未酿灾,李男随后被保全及赶到现场的警员制伏,台北地检署16日依放火烧毁建物未遂罪起诉李男。
检警调查,5月31日下午2点13分,李男提着纸袋走入大门,突然在大门服务台前约2公尺处,点燃手中纸袋,抛向服务台前地面,因火势不强,当下就熄灭。
保全人员见状,立即阻止,并欲制伏李男,但李男从身上的斜背包中,取出装有疑似汽油的瓶子丢向地上,保全人员立即通报辖区派出所处理,并通报“法务部”政风小组及长官。警方将李男移送北检复讯,检方讯后认定李男涉犯纵火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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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