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涡阳县人民检察院:
近日收到建议书后,我局立即安排涡阳县文物管理所对全县范围内的文物古建筑进行全面巡查摸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分级保护,属地管理。文物修缮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文物局制定《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和《文物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省保、市保和县保单位的修缮,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该修缮文本分级审批,通过专家评审后并经省、市、县文物局批准后方可实施,编制工程预算经第三方审核后进行招投标等。
目前,涡阳县老城历史街区15处古建筑维修保护项目已列入2019年涡阳县大建设项目库,对老城区15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维修维护和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将对涡阳县老城区15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全面修缮,其中省保单位1处,市保单位6处,县保单位6处,三普新发现2处。
2017年底,通过招投标我单位委托中标单位安徽传承古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文物勘察设计乙级),编制了《涡阳县老城区15处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设计方案》,并进一步对古建筑原有的平面布局、建筑形制实地勘察和调查研究,明确了增改建项目,对下一步涡阳县全域旅游提出了针对性的环境整治措施。目前,设计方案通过专家初步评审,图审合格,施工图设计(电子版和文本)交付给业主,并取得亳州市文物处关于涡阳县老城区15处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设计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该15处方案。我单位2019年7月已报告县政府,待修缮资金落实后,将对这些年久失修,屋面漏雨,墙体倾斜,墙面开裂的古建筑,进行全面修缮加固,这样才能有效根治安全隐患,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文物本体安全,让文物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益。
特此回复
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19年8月12日
|






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