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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谯城区农村财政管理服务中心获悉,我区2020年前两批次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贴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已足额拨付,共计发放资金203.9万元,惠及全区24个乡镇街道1991户2039人。
根据2020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规定,为全区2039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经费专项用于精神残疾人治疗精神疾病的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同时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新增补助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要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同时出具精神残疾类别残疾人证和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
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减轻了贫困精神残疾人家庭的负担,增强了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胡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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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