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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亳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布,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亳州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首部政府规章。
《规定》共七章40条,从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评估以及清理等方面对政府规章制定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规定》对提升该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全面推进该市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为政府立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亳州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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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5830235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