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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谯城区医保局扎实开展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一是降低住院起付线和提高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三级(市属)医疗机构和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700元和10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90%、85%、75%、70%,起付线的降低和报销比例的提高将切实提高患者的待遇水平。
二是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大病保险起付线1万元。起付线以上至5万元、5(含5万元)-10万元、10(含10万元)-20万元和2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分别为60%、65%、75%、80%。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保障患者大病医疗费用待遇水平,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三是增加医保可报销药品目录。根据省、市医疗保障局文件要求,谯城区增加了新的医保可报销药品目录,不断满足群众的用药需求和用药选择,并将17种抗癌药品纳入医保可报销目录,有效减轻了大病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
四是加快推进跨省就医即时结报步伐。谯城区多举措推进城乡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工作,实现了使患者“少跑腿”,及时就医报销,切实减轻患者“垫资”经济负担。截至11月中旬区医保系统已与全国范围内2600余家医疗机构联网进行异地结算。2019年1-11月15日异地就医实时结算1140人次,医保基金支出1062.00万元。
五是实施按病种付费结报政策。谯城区按单病种付费病种达378种,按病种付费方式不仅可以有效降低不合理医药费用的支出,还可以提升医保基金安全及高效的运行,最终达到让患者少花钱、治好病的政策初衷。(区医保局 孙丽梅 赵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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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58302350585号